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职能,充实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力量,更好服务我省对外开放、涉外企业,省律师协会面向全省招募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招募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现场值班,为涉外企业提供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合规、跨境争议解决等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
(二)做好值班台账登记,完整记录咨询事项、答复要点,按要求报送值班工作情况;遇重大敏感、涉外风险事项第一时间上报。
(三)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查明等多元渠道化解涉外纠纷,协助对接涉外法律服务相关资源。
(四)参与涉外法治宣传、业务研讨、案例整理、法律服务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涉外法律服务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理念端正,大局意识强。
(二)已进入各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年度执业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备涉外法律服务实务能力,熟悉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涉外合规、涉外争议解决等相关业务;掌握外语、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办理过涉外案件者优先。
(四)热心公益法律服务,能够服从中心统一排班调度,保障值班时间,具备良好沟通能力、风险识别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值班、业务研讨等相关工作。
三、值班方式
采取现场值班模式,实行轮值制度。中心统一制定排班表,值班律师按排班开展服务。值班地点为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7号,金融中心B1座27层),值班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值班补贴,午餐、交通、住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报名及遴选程序
(一)报送材料(各市律师协会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1.《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附件1);
2.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3.涉外业务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案件简介、业务成果等,可选);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涉外值班律师报名—XX市。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
(三)资格审核与遴选
省律师协会会同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执业年限、涉外业务经历、业务能力等择优确定值班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值班从事有偿招揽业务等违规执业行为。
(二)严格服从排班调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提前履行调班报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值班。
(三)省律协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执业纪律的,及时调出人才库,不再安排值班任务。
联 系 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0411-81800529
报送邮箱:lxmsc@vip.163.com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