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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民事诉讼、仲裁精品案例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6-04-13     作者:     浏览: 135

各位律师同仁:

为深入总结我市律师在民事诉讼、仲裁领域的办案经验与执业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律师专业能力与案件办理质量,展现律师专业素养与实务技能,促进行业交流互鉴、共同提升。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2026年度民事诉讼、仲裁精品案例,诚邀各位律师同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1.申报案例需为已审结并取得生效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的诉讼、仲裁案件,且案例需为由本市律师承办或共同承办的辽宁省辖区内的案件。

2.申报案例的结案日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对于具有特殊指导性或影响力的案例,结案日期可放宽至2020年1月1日后。

3.案例必须真实完整,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引起普遍关注或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能充分体现律师专业能力与执业水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律师,可以由多人或团队申报。每位律师申报案例总数量不限,但同一案件仅限一次申报。

2.申报律师应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和入选资格。

3.申报律师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应有申报人签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联合申报的,每位申报人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否则视为不同意申报。

(2)符合本通知中案例架构要求的具体案例(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工作成果文件、案件本身的主要办案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案件的证据材料不必提交)、体现案件社会影响/价值的佐证材料等。

(4)申报案件中涉及主体名称应适当隐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实行一材料一命名的方式。其中《案例申报表》和具体案例应同时提交 PDF 和 Word 文档,相关证明材料提交 PDF 文档。

2.申报案例和所附资料,请提报至电子邮箱:dllxmfw_alzj@163.com。

3.投稿时邮件标题请备注:案例名称+单位名称+律师姓名+联系方式。

五、其他

1.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将从申报案例中评选出精品案例,汇编成册,以飨共勉。申报人须同意对评选出的案例适当编辑和删修,本委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2.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严格保密,仅限评审及汇编使用。

3.联系人:姜帅   联系电话:18501125669

附件1案例申报表 附件2案例撰写样本.docx

 

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6年 4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