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207室 |
主管机关: | 中山区司法局 |
电话: | 0411-82101721 |
负责人: | 陈桂珍 |
律师人数: | 12 |
党员人数: | 8 |
律所简介: |
辽宁阳光律师事务所是1999年5月10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有的办公场所位于交通便利的市区中心,面积近500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先进的通讯手段,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齐全。 本所现有合伙律师6名,专兼职执业律师17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等5名。本所律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国际关系学院、黑龙江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均为受过良好法律专业教育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本所业务范围在涵盖传统的刑事、民事、经济的基础上,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国际商务、海商、知识产权等方面成功承办了多起大要案,引起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以丰富的办案经验,科学的管理机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向社会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崇高事业理念,“以质量和信誉求发展,保持不断超载、不断升华的旺盛生命力”是我们的追求。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所全体执业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办案,文明执业,树立了“阳光律师”的良好形象。 本所现担任大连海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大连冰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大连海辰企业集团、大连民航大厦有限公司、大连新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监督站、北京中视太和广告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辽宁集贝港湾大酒店、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等数十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阳光律师事务所在从事大量法律实践的同时,还注重开展各种学术研究讨论,先后在《中国律师》、《当代司法》、《当代审判》、《司法研究》、《经济》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所里律师多次荣获“辽宁省优秀党员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大连市维护妇女权益十佳律师”、“大连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阳光律师事务所也曾被授予“大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 优质法律服务年先进集体”、“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
专职律师: | |
兼职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