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 |
| 主 任: | 吴玉娟 |
| 副主任: | 李亦赞 李 旋 刘静颐 任 婧 |
| 秘书长: | 刘晓丹 |
| 副秘书长: | 张 棋 吴 倩 |
| 委 员: | 陈 静 郭 珣 曲 楠 宋元峰 苏文秀 吴 迪 吴 宏 杨博杰 于世民 张新聪 李靖华 姜俊华 曹 明 胡晓宁 李佳怡 |
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编辑: 时间: 2011-05-16 作者:
2011年5月12日下午2点,在市律协会议室,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主任王少鹏律师主持会议,16名委员参加会议。
首先,王主任传达了市律协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新设立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指示和期望,宣布了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草案。与会各位委员分别进行了自我介绍并就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设想。许多委员认为委员会应当热心公益事业,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等环保相关的社会组织积极联络,开展公益法律援助活动,树立环境专业律师的良好形象;委员会应当与政府、环保部门、环保企业、大专院校环境学院、环境科研机构加强联系,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或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为政府环境决策出谋划策;大家认为应当积极征集全市环境与资源方面相关的经典案例,组织全体委员及热心环保的律师针对重大环保资源案件进行法庭观摩并进行讨论;会议经过热烈的讨论后通过了2011工作计划。全体委员共同学习了《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委员的义务和责任。会议一致同意聘任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尹艳珺律师为委员会秘书。
会议认为应当团结大连有志于环境事业的律师,充分发挥律师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开拓环境与资源专业化法律服务市场。委员们对环境与资源法律服务市场未来的发展充满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