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延期及注销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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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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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习证延期及注销工作流程,经大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实管委”)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申请人需要扫码提交线上登记
二、申请实习证延期、注销事由应属于合理合法合规范围,对不具备前述事由的不予办理。
三、申请人到协会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原件,一份,A4纸打印或手填,需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和律所签章,否则无效);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则须提交一份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律师实习工作证原件;
四、具体依据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大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附件: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