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入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单位QQ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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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Jun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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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便于协会与各律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联系,保障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建立“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单位QQ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入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指定一个联络员,将联络员的姓名及QQ号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492147213@qq.com),由秘书处管理员组织入群。加入QQ群时各所联络员需备注群名片,格式统一为:所名简称+联络员姓名+所里电话,例如:XX所+姓名+8*******。
二、相关要求
1、每个律师事务所只能加入一个QQ号,如果该联络员离职,请律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申请更换新的QQ号和联络员,原QQ号将被删除(也可以将原QQ号移交给新的联络员)。
2、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加入该群,以免错失相关通知,影响工作安排;
3、请各联络员每天上线浏览群公告并随时关注群内信息。
联系人:张乃航
联系电话:82305666-615
邮箱:492147213@qq.com
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