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在国庆节期间积极预防和化解投诉纠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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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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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司法局8月27日召开的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精神,为维护国庆节期间社会的稳定,积极预防和化解律师被投诉纠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和减少国庆期间的投诉案件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至9月30日,全市各律师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投诉案件的发生,要召开全所律师大会,明确提出要求,认真排查投诉隐患,主动作好投诉人的解释和说服工作,将投诉案件化解在萌芽中,避免形成投诉案件,争取在国庆期间全市律师事务所无投诉案件发生。
二、坚决杜绝国庆期间恶性投诉情况的发生
各律师事务所对已经发生的或正在形成的投诉案件,应主动与投诉人协商解决投诉诉求,以社会稳定的大局为重,积极调解投诉案件,防止因投诉纠纷导致矛盾的激化,避免出现因投诉案件处理不当而出现上访或闹访的情况发生,杜绝国庆期间发生恶性投诉案件。
三、及时上报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投诉情况
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排查情况,认为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投诉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应承担投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在国庆期间,管理好本所律师,妥善处理好投诉工作。
五、对于国庆期间因管理不力而产生的投诉案件,市律协将视情况给予律师事务所和主任加重处罚;对于工作有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主任,给予表彰。
联系人:张克明 电话:82368005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00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