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司法部律公司关于认真做好“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 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9-06-02
作者:
浏览:
1090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律公司关于认真做好“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 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有符合条件并愿意成为志愿者的我市律师(我市只有一个名额),请认真准备材料,报名到市局律公处,联系人:欧奇 联系电话:83766610
大连市司法局律公处
2009年6月2日
司法部律公司关于认真做好“1+1” 中国法律援助
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新疆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全面启动。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根据《通知》,律师志愿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1、宣传和动员(6月10日前)。各地应按照《通知》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和倡议书(见附件1),公布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各地可视律师报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市(区、县),确保招募任务能够得到落实(“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各地律师志愿者招募人数分配表见附件2)。
2、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6月初至6月20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由市(区、县)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于6月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志愿者名单表格及有关证件复印件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
3、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6月21日至6月30日)。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报名名单和材料后,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并通知律师志愿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
4、体检和签订协议(7月1日至7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5、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7月20日至7月底)。7月20日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将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7月下旬,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志愿律师出征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统一派遣志愿律师到服务地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本次招募选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务必按照要求的工作进度和时间,确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地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激发律师公益热情,积极开展行业互助。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整合律师公益资源,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树立律师公益形象,为推动无律师县或西部贫困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3、严格执行招募选拔条件,确保律师志愿者素质。各地要严格执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确保律师志愿者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落实招募选拔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各地应当建立相应的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备用库。纳入备用库的律师可在以后扩大招募范围时,优先入选。
4、认真做好审核信息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工作和体检工作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项目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律师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对在报名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体检不严,导致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旧病复发等问题的,全部费用和有关责任由招募省份承担。
5、积极沟通协调,保证招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律师管理部门要及时与项目管理办公室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保障信息通畅,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及时将空缺岗位报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
“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112496 83139056 65205975
联 系 人:马玉珍 王晓君 杨柳
传 真:010-83139027
E-mail : clafzyz @126.com
附件: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