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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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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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发放2009年度会员证的通知》(辽律发[2009]5号),请各所按照以下要求上报材料:
一、会员证发放范围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辽宁省注册并公告的执业律师,需办理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证(主要包括2009年新申领执业证的律师、外地调入大连的执业律师)。
二、会员证发放程序
由会员填写会员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各粘上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另准备一张照片办理会员证(背面使用蓝色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
各律师事务所将上述材料于8月10日下午15:00前报至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林路
联系电话:82305666-605
附件:
会员证申请表.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