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互联网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网络平台已成为广大群众在维权时获取法律服务、寻求专业帮助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在网络平台中存在着虚假宣传、违规承诺、违规收费等问题,甚至个别非律师执业人员冒充律师身份承揽案件,混淆公众认知,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的自身利益,阻碍了群众的维权之路。
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大连市律师协会发布如下风险提醒,提示广大市民在通过网络平台选择法律服务时需审慎甄别、理性选择。
一、套路揭秘:网络推广中常见的“话术”与“承诺”
如果您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以下类型的推广内容,请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一)张口就是“稳赢”:动辄以“稳赢”“必胜”“官司包在我身上”“钱一定能要回来”等绝对化语言打包票,回避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将诉讼结果包装成板上钉钉的事情。
(二)给自己贴“金字招牌”:动辄自称“胜诉率遥遥领先”“从未失手”“业界公认第一人”,或使用“顶级”“首席”“王牌”等无法验证的夸张标签,借“成功案例”之名行夸大宣传之实。
(三)暗示“上面有人”:话里话外透露“和法官熟”“有关系能疏通”“内部渠道可操作”,暗示自己拥有超越正常司法程序的特殊资源,以此获取信任。
(四)拿“案例”说事却说不清来源:大量展示自称经办的“胜诉判决书”“调解书”,但无法提供案号、当事人信息等可核实依据,或虚报代理案件的标的金额、夸大自身贡献,以此营造虚假的“实力感”。
(五)先用“低价”圈人,再找理由加钱:以“免费咨询”“白菜价代理”“不赢不收钱”为诱饵引流获客,签约后再以“差旅费”“材料费”“关系协调费”“办案支出”等名义层层加码;或者以“先打官司后付费”吸引眼球,实际合同中暗藏诸多收费条款,最终费用远超预期。
以上这些套路都是个别从业人员急于揽客的不当手段。司法办案全程公开透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案件结果均非一纸承诺所能左右。
二、风险警示:营销噱头背后可能埋藏的“暗礁”
以网络引流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往往将重心放在前端获客而非后端办案,其背后可能隐藏以下风险:
(一)“口头承诺”与“实际服务”两张皮:签约前有求必应、满口应承,签约后态度冷淡、敷衍应付。个别单位将大量资源投入广告投放,办案力量严重不足,导致案件跟进断档、关键期限被遗忘,甚至开庭时对案情一问三不知。部分情况下,“法律服务”实质性工作几乎为零。
(二)对接您的“律师”可能不是律师:在线上热情解答、极力促成签约的,往往是经过话术培训的销售人员,而非持有执业证的律师。这些人无需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为了业绩可以随意许诺,而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对前期承诺并不知情。近期有市民反映,全程对接的“律师”竟然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等到纠纷发生,销售人员早已离职,投诉无门。
(三)案件被层层转包,责任主体模糊:部分网推机构将接来的案子当作“商品”,在律师之间甚至律所之间转来转去,最终承办者与签约方根本不是同一主体。一旦出现代理质量问题,各方便互相推诿,当事人维权举步维艰。
(四)您的案件材料可能变成“商品”:从身份信息到案件细节,从合同文书到证据材料,这些敏感信息在违规流转过程中缺乏保护,存在被非法倒卖、恶意泄露的严重隐患。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后续骚扰电话、精准诈骗便接踵而至。
三、温馨提醒:给您的几条避坑建议
(一)先查证,再签约
您有权要求自称律师的接待人员出示《律师执业证》。执业证上应载明“律师执业证号”及所属律师事务所。您也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免费核实律师及律所信息真伪: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
大连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dllawyers.org
凡查询结果显示“已注销”“暂停执业”“无备案信息”的,切勿轻信、切勿委托。
(二)合同要看清楚再签
当您选择执业律师时,务必与律师事务所(而非个人、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签字之前,逐条看清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风险告知等条款,不要在不了解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字。
(三)打款认准对公账户
所有律师法律服务费用需转入律师事务所的对公银行账户。付款后及时向律所索要正式发票,并将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材料妥善保存。
(四)咨询公司不是律所,不能代理诉讼
市面上一些挂着“法律咨询”名头的公司,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无权接受委托出庭。律师执业机构只能是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律师执业机构,请务必分清“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避免花了找律师的钱,买到的却是非律师的服务。
维权之路贵在合规靠谱,切勿心急乱投医。遇到法律难题,一定要选择正规律所,守住钱财和维权底线,避免上当受骗。大连市律师协会将与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行业生态,维权之路与您同行。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