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地图党建地图
关于开展2026年第八批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的通知之一
编辑:     时间: 2026-09-04     作者:     浏览: 39

各律师事务所、各申请实习考核人员:

根据市律师协会年度工作安排,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委员会拟开展第八批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5年9月18日前取得实习证,实习期满一年,且经省律师协会岗前集中培训并笔试合格,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2.2025年9月18日前取得实习证,实习期满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申请延期考核或申请考核未获通过,且经省律师协会岗前集中培训并笔试合格,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二、考核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和《大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

三、提交的材料

1.《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人员基本情况表》。

2.《实习鉴定书》。需单独装订,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实习指导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要针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律师执业观、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情况出具考评意见。

3.《实习人员考核表》。需单独双面打印至一,一寸蓝底照片

4.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1)《实习期间实务训练之情况登记总表》,结合本人参与的10件以上案件的业务情况如实填写,训练基本情况不少于400字;

(2)实习人员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要结合自己参与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撰写并提交5份案情报告,每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诉讼业务的,需后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非诉讼业务的,需后附成果复印件);

5.办案卷宗(业务种类不限)1本。应按照律师业务归档卷宗要求装订成册。卷宗须包括如下可评价实习人员工作的材料:

(1)法律文书原件;

(2)实习人员起草的诉讼或非诉讼文书;

(3)实习人员案件工作记录;

(4)实习人员办案总结;

(5)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6)学习律协官网实习专栏《实习人员入职培训视频》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主卷扫描下方二维码1上传PDF格式电子版文件:面试主卷-姓名-律所-电话)进行预审,恢复执业人员无需扫描此二维码

 图片1

*剩余上述所有申报材料除第5项外,需全部扫描下方二维码2上传PDF格式电子版进行预审,恢复执业人员也需扫描此二维码提交恢复执业所需材料报名。

 图片2

 

*面试当天,实习人员本人携带所有材料纸质版到面试现场。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上传截止日期均为916日1300时。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申请。申请考核人员认真、据实填写《实习鉴定书》,经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审核并填写意见与鉴定情况后上报市律师协会。

(二)书面审查。实考委要严格按照考核相关规定,对实习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办案卷宗进行书面考核,必要时予以调查核实。

(三)面试考核。按照《指引》规定,采取互动式问答方式对实习人员进行分组面试答辩,面试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实习人员自我介绍,考察实习人员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实务操作情况及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等情况。面试后,考核小组将结合实习人员应答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并填写《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

(四)结果公示。申执委会结合考核结果进行集中复核评议,确定考核合格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获考核合格;面试考核未通过,由考核小组建议并报申执委集体决定实习延期,延期后可重新申请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审核。主要审查实习考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二)实习活动审核。对考核申请材料所记录的实习活动进行核实,确定实习人员是否真实全面参与各项实习活动。

(三)职业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测评结合实习期间参考人员参与承办的案件情况,对被考核人员的道德品行、业务素质以及掌握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测评。

六、考核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督促参考人员务必于916日1300所有申报材料的PDF电子版按照前述要求上传。

2.919日考核当天实习人员需携带所有材料纸质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考核,逾期不予办理。现场提交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章/签字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或律所盖章。

3.请各位参考人员严格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

4.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照《规程》《指引》的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实习人员的审核和材料申报。审核和材料申报要实事求是,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给予实习人员、实习指导律师、律师事务所相应处分。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9月19日

地点: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15楼

考核顺序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人员关注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通知。

联系人:隋宇奇、宋述山

联系电话:81800527、81800525

 

附件:

1.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人员基本情况表 (4).doc

2.实习鉴定书.docx

3.实习考核表(双面打印).doc

4.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实务训练情况登记总表及.docx

5.实习人员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docx

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doc

7.《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pdf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专门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                          

 

 

温馨提示

一、本次面试考核采取无纸化考核方式,即前期需将准备好的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扫描成PDF(要求工整,字迹清楚),然后扫描指定二维码在限定时间内上传,交由申执委进行预审。上传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考核结果。

二、关于考核对象提交材料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

2.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附件3)(个人总结字数不低于3000字);

3.实习人员考核表(附件3)(实习人员考核表与实习考核内容请用A4纸双面打印,实习考核表说明无需打印,考核表需要粘贴蓝底一寸照片);

4.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1)实习期间实务训练之情况登记总表(附件4),结合自己参与的10件以上业务情况如实填写,每篇中训练基本情况栏字数不少于400字;

(2)实习人员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附件5),结合自己参与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撰写并提交五份案情报告,每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

5.办案卷宗(业务种类不限)一本,办案卷宗应按照律师业务归档卷宗要求装订成册。卷宗须包括如下可评价实习人员工作的文件:

(1)法律文书原件;

(2)实习人员起草的诉讼或非诉讼文书;

(3)实习人员案件工作记录;

(4)实习人员办案总结;

(5)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6.学习律协官网实习专栏《实习人员入职培训视频》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中须有实习人员记载,且必须标明为“实习人员”或者“实习律师”;

*有关卷宗归档要求可参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所有纸质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后,在面试考核当天须带到现场供面试考核使用。

*更多考核问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检索查询。

 图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