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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活动之“典护绿水”专项培训
编辑:     时间: 2026-08-12     作者:     浏览: 83

8月4日下午,大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活动之“典护绿水”专项培训。本次培训活动由水务集团职工和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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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集团总法律顾问姜红玉作开场发言。她表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合规要求日益严格,及时掌握最新法律动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是我们每一位水务人的必修课,希望各位职工能在本次培训中有所收获,将法律知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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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吴玉娟律师讲解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和施行影响,解读了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典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项要求,以及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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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琪律师开展了《生态环境法典》要点解读主题讲座。张律师结合水务工作特点,从法典编章架构与编纂逻辑、水务企业相关条款、法律责任通则条款、法律责任分则条款等多个方面,解读法典水资源保护编的重点内容,讲解深入浅出,得到了广大水务集团领导和职工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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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水务集团生产技术中心崔军经理作总结发言。他对大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带来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勉励水务集团全体职工积极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精进本职业务,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水务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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