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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实习期满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9-09-17     作者:     浏览: 1007

各实习期满人员:
    市律协实习律师管理工作委员会将对实习期满并上报考核材料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实习人员参与承办的案件,考核实习人员是否具备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基本条件。不按时提交材料和无故不参加面试者,将影响考核结果。

    考核时间:2009年9月26日 9:30分

    考核地点:市律协(友好路商务特区10层2号)

    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4日前将本人承办卷宗送至市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