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相关工作部署,健全校园安全法治保障体系,防控校园欺凌、青少年网络电信诈骗等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7月17日,群团组织法律服务团团长李宗成带队16名公益律师走进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开展“律益滨城・与法同行”校园系列公益普法宣讲活动。

法律服务团首先系统梳理校园欺凌的法定类型与表现形式,将其区分为传统线下欺凌与新型网络欺凌两类范畴:前者涵盖肢体侵害、言语侮辱、强制孤立等直接侵害行为;后者包括网络平台诽谤、肖像权恶意使用、隐私权非法泄露、社交圈层集体网暴等线上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逐层拆解施暴主体的层级法律责任:一是民事层面的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二是行政层面的治安拘留、罚款等处罚;三是刑事层面针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罪名的追责后果。
针对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的“日常嬉闹不构成违法”认知误区,律师们厘清了“同学间正常嬉戏”与“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定性标准,从主观恶意、行为频次、侵害后果、影响范围四个维度给出量化判断依据。同时告知维权路径,引导在场未成年人树立“不实施欺凌行为、不漠视欺凌现象、依法合规开展自保与维权”的法治理念。
随后针对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网络使用频率较高、接触网络游戏、公共社交平台、线上兼职工种较频繁的现状,律师们归纳出当前五大高发骗局类型:刷单返利类诈骗、虚拟游戏装备/账号虚假交易类诈骗、仿冒熟人特定身份索要财物类诈骗、短视频平台诱导充值类诈骗、虚假兼职保证金类诈骗。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个人敏感信息的法定保护范畴,细化身份信息、支付账户信息、短信验证码、家庭隐私信息的保密义务边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交易、社交互动、线上兼职等行为提出合规性禁止指引。
本次校园普法活动,打破传统集中大课模式,将16名骨干律师分派至高一至高二16个教学班,开展小班化定制普法。宋亚楠、刘绛、张雪峰、郭鸿文、曹颢振、程琳、袁永真、顾子尧、赵杰、许燕飞、曲科睿、范莹、袁文萃、郭丽萍、陈子涵等律师全程参与宣讲筹备,以专业履职践行公益法律服务责任。

下一步,律益滨城群团组织法律服务团将持续深耕校园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围绕校园安全、网络法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主题打造分层、精准的法治课程,以专业法律服务传递法治温度,持续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滨城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