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连市律师协会最有影响十件大事”评选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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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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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连市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和会员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2008年大连市律师协会最有影响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日前结束。评选活动共收到198票,参照统计结果,经市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和会员事务委员会评定,下列10件大事被评为“2008年大连市律师协会最有影响十件大事”:
1、我市律师为地震灾区捐款58万元。
2、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受表彰。
3、我市律师积极参政议政,成效显著。
4、市律协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5、制发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6、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与有关部门举办“春蕾助学”特别行动。
7、协会组织为崔文绩律师捐款。
8、市律师协会被授予辽宁省“示范社团”荣誉称号。
9、协会举办2009迎新联欢会。
10、我市10名律师荣获“大连五一奖章”。
“2008年大连市律师协会最有影响十件大事”的新鲜出炉,充分反映了2008年在律师协会的带领下,律师行业的取得的突出工作成绩。体现出全市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贡献。它凝聚了我们这一年里我们共同付出努力的点点滴滴,它必将激励我们继续向前,开拓创新,谱写新章!
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根据《关于开展评选“2008年大连市律师协会最有影响十件大事”活动的通知》,有下列律师的投票与最终结果一致或接近一致,经市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和会员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奖励,请到协会秘书处领取奖品。
王立言(罗力彦所)、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臧恩富(壹品所)、刘 君(邦德信所)、王艳斌(罗力彦所)、刘新艳(罗力彦所)、臧卫(罗力彦所)、金洪智(罗力彦所)、康长郛(罗力彦所)、尹 波(罗力彦所)、周继忠(博信所)、盛焕发(兴中所)、
陈懿宁(中和所)、唐宏亮(鸿海所)、李 昕(鸿海所)、许 莹(天合所)、
张琦伟(天合所)、宋诗军(天合所)、龚光洪(青松所)、颜景明(青松所)、
徐 影(青松所)、杨 琳(青松所)、刘以斌(青松所)、李 平(青松所)、
张文东(青松所)、李红伟(信敏功所)、李荔菲(信敏功所)、王晓天(信敏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