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连市女律师‘三八’妇女节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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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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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向广大农村地区宣传“三农”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值此“三八”妇女节之际,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一次送法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现场接受咨询,解答“三农”和“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政策,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活动地点:本次活动共设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四个宣传现场。金州三十里堡北乐村为主会场,市内及金州的女律师将参加主会场的普法宣传;北三市(瓦房店、普兰店、庄河)设分会场,活动原则上以当地女律师为主。
三、时间安排: 2009年3月8日(周日)早8:00准时在大连市政府门前集合,由协会安排车,统一出发。
下午2:30返回 。
四、活动要求:
律师普法宣传时将佩戴由市律师协会制作的印有“大连市律师协会”字样的缎带,因此希望各位女律师身着深色服装。
温馨提示:由于天气原因,请各位律师注意天气,备好随行衣物。
五、报名时间:
请自愿参加的女律师报名(实习女律师也可参加),报名截止时间到 2月26日。请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组织报名。
联系人:高瑞颖
联系电话:0411-82305666
大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