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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实务培训》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5-04-15     作者:     浏览: 65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报名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关于开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实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4月20日(周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地点

金剑大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三楼报告厅

三、授课老师

省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邓继林、鞍山中院立案庭授课法官。

四、培训人员

由于场地有限,限报名30人参加线下培训。

五、相关要求

1.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4月16日17:00(报名后12个小时内可取消,逾期无法取消)。

 图片4

2.本次培训的师资、场地等费用由省律师协会承办。参训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广大律师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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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