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为深化广大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理解和应用,促进法律实务交流,大连市律师协会民法典讲师团、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法委”、“房建委”)在市律协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题学习研讨会”。
民法委主任马临平、房建委主任陈敏、民法委和房建委委员及其他律师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陈敏主持。
法谚云“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研讨会紧密围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法律规定,逐条精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合同编通则司解”)的关联条款、核心内容及相关案例。
马临平以案说法,从出台背景、体系章节、新增规定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合同编通则司解”对于民商事审判的重大意义。
陈敏以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个人实践经验,同与会人员就“合同编通则司解”第五部分“合同的保全”之代位权诉讼的相关规定以及实务难点进行了充分探讨和交流。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此次研讨正当其时、内容丰富,兼具理论与实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对办理合同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研讨会尾声,马临平主任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际,此次研讨会有助于增进全市律师学习民法典的热情,希望大家继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从而提高执业能力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近期,民法委将联合房建委等其他专业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及仲裁委等开展“合同编通则司解”的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合同编通则司解”对民生、企业及整个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