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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义工团3.15公益普法讲座
编辑:     时间: 2024-03-13     作者:     浏览: 848

为迎接全国第42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响应今年政府部门提出“激发消费活力”口号,提振消费信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0日,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大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律师团、义工团走进大连市沙河口区图书馆,为大连市慈善总会南沙义工站的多位义工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大连市消费者协会诉求受理部部长张通博、消费维权律师团团长张光宇和南沙义工站站长黄晓明及部分律师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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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及张通博分别介绍了南沙义工站的基本情况、消费者日常消费过程中如遇到纠纷采取救济的方式、方法和投诉、举报程序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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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宇现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尤其是针对网络购物的相关法律问题,围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如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退货的限制性条件,退货过程中涉及代金券、信用卡手续费和退货过程中运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张光宇在活动现场与各位义工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并进行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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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活动,使大家在日常生活和消费过程中,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不贪图小便宜,防范消费陷阱,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市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发展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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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大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义工团将继续配合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更多消费维权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为大连市的促消费、振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