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能力建设,增强专业委员会工作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业培委制定了《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年终述职与考核规定》。现根据规定要求,对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开展述职与考核工作。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5日14:30-17:30
2.地点: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商务特区F10)
二、述职对象和形式
1.述职对象包括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2.主任委员述职采取当面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述职采取书面述职方式。
3.书面述职报告篇幅不限,内容可包括图片、表格等信息。
4.书面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业务活动情况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性、工作积极主动性、承担协会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明年的工作计划情况等内容撰写。
三、其他要求
1.主任委员须进行当面述职,地点位于大连市律师协会。
2.主任委员述职出场顺序以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时间为准。
3.主任委员当面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4.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应当将书面述职报告于2024年1月4日前发送业培委邮箱(dllxypw@163.com)。
5.主任委员有PPT文件展示的,应当于2024年1月4日前发送业培委邮箱(dllxypw@163.com)。
6.有关于述职与考核的其他内容请参考《大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年终述职与考核规定》。
四、旁听人员的报名
本次年度述职与考核设旁听席限额10人,有意旁听者请将个人姓名、单位发送至业培委邮箱(dllxypw@163.com)。
收到邮箱回复确认者可以参加旁听。
五、业培委联系方式
朱宁波秘书长(18042658335)
大连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