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防范”的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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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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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新《律师法》实施后带给律师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鉴于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常见风险,协会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决定特邀请有关刑法专家为我市律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2008年6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
地 点:大连市律师协会(中山区友好路211号)
题 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防范
主 讲 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列阳律师。
参加人员: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没有成员的律师事务所可安排一名律师参加(因座位有限,各所只限一人)。
课 时:本次培训按5个课时计算。
要 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当向委员会主任请假。
联 系 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刘迎久
电 话:13942897779
大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