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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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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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民,男,1937年1月20日生,中共党员,辽宁金健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因突发疾病于2022年11月29日凌晨3时逝世。
金健民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38年,曾任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第二届副会长、常务理事,2018年荣获大连市律师协会30年“行业特别贡献奖”“行业特别荣誉奖”。
金健民律师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大连市殡仪馆悼念大厅举行(因防疫要求,仅家属参加)。
谨此讣告。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30日
辽宁省律师协会发来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