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总工会十七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工会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更好满足我市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市总工会拟组建职工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经所在律所审核同意的,可报名参加职工法律服务团:
(一)持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具有一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二)具备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历和能力;
(三)三年内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四)热心于职工法律志愿服务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相关法律业务。
二、服务内容
工会律师志愿者为我市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为基层工会、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二)普法宣传教育;
(三)调解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四)接受指派,为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五)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
(六)指导并帮助企业完善集体协商及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等活动;
(七)其它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三、工作保障
工会将为律师志愿者开展职工法律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四、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职工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律师需填写《大连职工法律服务团律师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律师事务所需统一填写《大连职工法律服务团律师志愿者汇总表》(附件2),报名表和汇总表需本人签字、加盖律所公章并扫描。请以律所为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周四)下午15:00时前将表格word版本和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职工法律服务团报名
联系人:高瑞颖
联系方式:82305666-608
附件: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