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实习指导律师、各实习人员:
新修订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业经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落实新《规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规则》共七章49条,进一步强化了实习管理工作政治要求,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认定,完善了品行审查制度规定,优化了实习考核程序和要求,完善了实习保障措施等。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强化实习管理工作政治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保证实习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修订后的《规则》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修订后的《规则》将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作用贯穿于申请实习全过程,强化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实习人员的把关作用,规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查,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出具《实习鉴定书》应当征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意见。修订后的《规则》明确规定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条件。同时,对实习指导律师和担任集中培训授课教师的律师提出明确政治要求。
(二)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认定,强化指导管理责任。为了进一步严格和压实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管理责任,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规则》严格了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的条件,规定了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律师事务所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接收实习人员实习,补充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律师事务所能够切实履责。同时,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严格了实习指导律师的条件,特别是对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增加了实习指导律师不履行或者懈怠履行职责及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受到相应处分的规定。
(三)完善品行审查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提高律师行业道德品行水准。细化完善品行审查制度、建立严格的品行审查机制,有利于在律师执业准入环节建立第一道屏障,严把律师队伍“入口关”。修订后的《规则》在原规则列举的“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六种情形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共列举了十种情形,增加规定被开除公职、因违犯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因严重失信受到联合惩戒、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且期限未满的等4种情形,为各地律师协会准确把握“品行良好”标准提供判断依据。通过上述修改,与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保持了有效衔接,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品行审查制度规范。
(四)优化实习考核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的同时,为进一步便利实习考核申请,修订后的《规则》贯彻精简、效能的要求,对实习考核程序进行了优化完善。一是简化考核申请。整合、简化原规则关于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后九十日内申请考核,以及延期考核申请、律师协会审查批准等程序规定,将实习人员考核申请期统一规定为期满后一年内。二是简化考核程序,删除了原规则关于实习考核程序的一些过细规定。三是优化办事流程。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节约各方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修订后的《规则》将实习考核材料的审查时限从60日缩短为20日。四是放宽补考要求。考虑到各地的具体情况,修订后的《规则》删除对集中培训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的规定,由组织培训的地方律师协会自行确定。同时,删除了原规则关于考核不合格六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的规定,由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根据考核规程和具体情况掌握再次考核的时间,并给予实习人员三次考核的机会。
(五)完善实习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实习工作环境。针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内不能独立办理法律事务,总体待遇不高,少数实习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得到保障,无法安心实习的问题,为保障实习人员权益,修订后的《规则》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时,应当明确实习人员的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标准,并规定了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的最低标准,明确《实习协议》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切实减轻实习人员负担,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不得借机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或者对实习人员设定创收考核指标。修订后的《规则》通过进一步完善实习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从而让广大实习人员充分感受整个律师行业的关怀和温暖。
二、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应深刻认识新《规则》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规则》修订的各项内容和基本考虑,认真组织好新《规则》的学习、宣讲和贯彻实施工作,并以新规则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实习指导律师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担负起接收实习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
2.各实习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新《规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律师行业集体荣誉和声誉,切实按照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要求全面完成实习各项任务,以实际行为争取早日成为高素质合格律师人才。
3.实管委将加强对接收实习人员的律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管理。下一步将通过动态抽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强化实习人员日常实习情况动态监管,及时听取实习人员意见,对问题比较集中律所进行约谈,敦促接收实习人员律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大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