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召开辽宁省律师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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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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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监事:
现将《关于召开辽宁省律师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的通知》转发给您,请于4月22日下午5时前通知市律协秘书处能否参会、住宿,是否需代订票。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4月14日
关于召开辽宁省律师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经请示厅党组同意,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4月26日召开辽宁省律师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报告省律师协会2007年的工作情况。
2、报告省 律师协会200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
3、增补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1名。
4、表彰“辽宁省优秀律师”。
5、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6、省司法厅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4月25日下午17时前。
2、报到地点:沈阳里仁宾馆(沈阳站、沈阳北站乘271路、325路公共汽车至北塔站下车,省司法厅后身即是)
3、会议时间:4月26日上午8:30分——12:00分。
4、会议地点:省司法厅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省律师协会理事、监事,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辽宁省优秀律师”获得者。
四、其它事项
1、各市律师协会负责通知本市的参会人员按时参加此次会议,并于4月23日前将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名单上报省律师协会。上报名单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手机)、是否住宿等。
2、因故无法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请通过其所在市律师协会向省律师协会请假。
3、外地的参会人员的食宿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安排。
4、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省律师协会联系。
联系人:汪 盛 于探然
联系电话:024-86613206、86618716(兼传真)
E-mail:ln86618716@126.com
辽宁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