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连市第二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考核大连市第一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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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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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评选大连市第二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考核大连市第一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大青教办联发[2008]1号),现就申报评选大连市第二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考核大连市第一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二届大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时间和名额分配:
申报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11:30前。
名额分配:2个。
二、申报事迹材料:要求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三、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符合《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2、申报单位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或工作。
3、近年来,主要负责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获得过国家、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的单位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五、考核第一届“青少年维权岗”
凡是市青教保护办联合有关委、办、局或市青教保护办单独命名表彰的第一届“青少年维权岗”,都要进行届度考核,填写《大连市第一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复核表》,并形成2000字的工作总结材料,于4月28日中午11:30前报送材料。
六、要求
1、评选和考核大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意义深远,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申报评选,并及时送交申报材料。
2、对获得第一届大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做好复核材料的上报工作。
3、上述材料均报至市律协秘书处。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