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和召开劳动合同讨论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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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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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更好地为律师服务,现就召开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和劳动合同讨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律师所主任。
二、时间、地点:2008年3月29日上午9时、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律师对律协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律师的意见或者建议请所主任带到会议上来);
2、根据年检和注册就律师所和律师(行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进行讨论。
四、要求:为保证会议的效果,请与会者报名,截至时间为28日下午3时。电话:82305666转606、607、610。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