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共青团员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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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02-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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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局通知精神,请对本所现有共青团员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于2月28日下午5时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传真:82306002,E-mail:lxmsc@dl.gov.cn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