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大连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突出贡献律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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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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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通过集中教育整顿、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市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广大律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忠于法律、诚信执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深受党委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欢迎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在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推荐、评选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决定分别授予以下律师为大连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突出贡献律师”荣誉称号:
一、大连市“十佳律师”
王恩群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家君 辽宁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力彦 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文卿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玉良 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薛 萍 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 辉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葛 红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新玮 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明昌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大连市“优秀律师”
徐英卿 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桂珍 辽宁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苗 松 辽宁众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诗军 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讷建宏 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主任
华 洋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
付军军 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君莉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绍武 辽宁天巍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玫 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
杜连成 辽宁源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 波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秀珍 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庆华 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宏伟 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任
车家明 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汪丽清 辽宁竟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仁满 辽宁光莹律师事务所律师
范作辉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大连市“突出贡献律师”
金健民 辽宁金健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法瑞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主任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律师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局号召全市律师要以受表彰的律师为榜样,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实现律师工作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弘扬诚信的目标和要求,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
的贡献。
大连市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