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政法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大委政发[2018]4号)》的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2018年度“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优秀案例的范围及条件
1、各律所申报的优秀案例必须是在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已经办结的案件。
2、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案件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刑期虽短但一案多人或为国家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社会反响强烈或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较大指导和示范意义。
3、案件在实体上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上依法规范,法律手续齐全完备,法律文书语意表达准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
4、案件办理注重法、理、情有机结合,无上访、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预选及推荐工作
市律协将根据各律所申报的案件召开预选推荐会议,提出预选结果,形成“精品案例”的提名推荐意见,统一上报大连市司法局。
三、申报方式
1、评选案例推荐材料分为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处理情况、社会效果、启示经验五部分。应当按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附上案件的档案(复印件),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向大连市律协申报。
2、每家律师事务所可申报的案件数量不限。
3、“精品案例”评选申报表及档案材料,请于8月7日前报至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