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红伟等人在“大连市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团”任职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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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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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连 市 律 师 协 会
大律发[2007]12号
关于李红伟等人在“大连市青年律师
法律服务志愿者团”任职决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市律协成立“大连市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团”。经研究批准: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红伟任团长;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英男、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涛任副团长。
“大连市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领导成员:
贾沂林(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姚立民(辽宁同人律师事务所)
王 帅(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
刘甲明(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李秉华(辽宁杰仕孚律师事务所)
郭 明(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邱 靖(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
孙玉辉(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
康振宇(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