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大连市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报名表,按时参会。本次培训计入课时。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7年7月20日
关于举办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大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决定举办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7月29日(周六),上午9:00至11:40,下午13:10至16:00。
二、培训地点
大连市委党校北区综合楼二楼报告厅(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75号,前台电话:82418001)。
三、培训人员
1.担任大连市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
2.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律管科(股)长;
3.市律师协会各区市县代表处主任;
4.局律公处全体及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
四、主讲人和主讲题目
1.开班动员: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新。
2.杨家君,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主讲内容:形势政策专题教育。
3.陈文卿,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主讲内容:征地动迁补偿土地承包法律实务。
4.付军军,律师,主讲内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法律实务。
5.丛晓波,大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庭长,主讲内容:社会保障与劳动争议法律实务。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参训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各相关培训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得缺席、请假。
2.请各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路程时间,于7月29日早8:40前签到入场。
3.请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在各律师事务所报名的基础上,汇总填报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各律所可从市律师协会网站下载并填报报名表),并于7月24日中午前报送至市局律公处。
4.需住宿的培训律师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联系人:王喜运
电 话:83766609、18018966555
电子邮箱:dl_sfjlgc@163.com
附件2:全市“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培训班报名表.docx
大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