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调动广大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主动性、积极性,根据省司法厅相关要求,结合大连实际,市局决定健全完善大连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人才库的重要意义
《律师法》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人才库,筛选出热心公益、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加入法律援助队伍,是加强法律援助过硬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下一步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接的需要。人才库的健全完善,将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力量保证。
二、入选人才库律师的条件
纳入人才库的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加各种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并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
1、政治素养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2、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办案能力和执业业绩;
3、经司法行政部门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其中申请刑事案件承办的,执业经历满三年;
4、近三年以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三、实施步骤
1、自荐。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向所辖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自荐;
2、初审。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对本地区自荐律师进行初审把关;
3、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组织自荐律师填写《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信息表》(见附件1),并汇总填报《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至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邮箱;
4、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对各地区上报的律师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根据律师专业特长加以分类,录入人才库,并予以公示,同时上报省司法厅备案;
5、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同步进行本地区人才库健全完善工作;
6、本通知及其附件将挂载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请自荐律师自行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健全完善人才库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人才库质量。
(二)发挥人才库作用。各法律援助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才库资源,发挥专业化律师作用,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及时更新调整人才库信息,更好的适应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三)扩大人才库功能。各地区、各单位要重视人才库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放大人才库效能,发挥人才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健全完善人才库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联系人: 宋珂 电话:83767982
邮 箱: dlsfyc@126.com
附 件1: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信息表.docx
附 件2: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信息汇总表.docx
大连市司法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