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报名截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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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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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因报名参加“民法总则专题讲座”的律师过多,已超出培训会场的容纳范围。为保证参会律师的听课质量,自2017年4月19日起不再接受报名。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再次感谢大家对律师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