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律公处关于收取律师执业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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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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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科、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市局律公处定于5月25日收取律师执业证,到省司法厅进行注册盖章。请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科、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将所属律师的执业证一次性收齐,按时送交至市局律公处(需要盖章的律师执业证和需要换发的律师执业证分开收齐一并上交)。
此次因特殊原因无法上交的律师执业证,再次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