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律师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律师进行年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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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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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实习基地、各实习指导律师:
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律师实习基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省协会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303家律师实习基地和1627名实习指导律师进行年审的工作部署,市律协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对大连市116家律师实习基地和781名实习指导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新确定资质。
请各律师实习基地严格按照《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律师实习基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进行实习基地自我测评和实习指导律师任职情况审核,认真填写各附件表格, 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于波
电 话:82305666-607
附件:
5、大连市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律师名单(含2016年年审合格及2016年新增).docx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