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代表: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七届八次理事会的决定,市律协定于2017年3月4日召开大连市第七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9:00至12:00。
二、地点:大连市棒棰岛宾馆8号楼
三、参加人员:
1、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名单附后);
2、特邀嘉宾。
四、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大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会费使用情况报告》;
4、补选七届理事会理事2名;
5、补选七届监事会监事1名;
6、召开七届九次理事会补选副会长1名,并向大会报告。
五、其他事项
1、律师代表如有需要提交大会审议的提案和建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2月24日前提交秘书处。为提高会议效率,节省时间,在本次代表大会上,只接受代表对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费使用报告内容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不再接受其他内容的口头意见和建议,不再就某个事项进行解答。
2、为保证到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使大会顺利召开,希望您务必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2月27日前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协会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并通报。
3、请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将参会回执反馈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颖
电 话:82305666
传 真:82306002
E-mail:lxmsc@dl.gov.cn
附件:1、全市律师代表名单.xls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