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职称外语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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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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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职称外语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根据“通知”精神,2007年以后,职称评审职称外语不再作为必备条件,但有需要仍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4月18日—5月16日(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办公)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二张,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考务费50元,到市司法局干部处2811房间报名。
三、考前培训与教材定购:
考前培训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人才大厦8407房间,电话:84338611、84352509)联系。教材征订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部(电话:84350502)联系。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允许使用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用外语词典,但不得使用电子词典和书籍。
市局干部处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