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辽宁律师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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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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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辽宁律师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自愿参报,按照文件要求,以所为单位于2017年2月16日下午15时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报至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联系人:蓝永山18698648089,41494599@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律师专家库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