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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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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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位律师自愿报名参加,并于8月20日前将名单报至市律协备案。
电话:83786276,联系人:高瑞颖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7年6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提高律师服务大局和执业为民的业务理论水平,完善法律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加深广大律师对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与思考,弘扬律师文化建设,引导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9 月1日?2日举办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
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律师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本届论坛也正在顺利筹办中。本届论坛在西部地区举办,走进西部、关注发展、共铸合谐,将是论坛关注的热点话题,同时论坛将继续以“前沿性、权威性、广泛性、开放性”为举办原则,借鉴吸收前六届论坛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发挥与展现互动性、实用性、参与性、代表性的思想碰撞、观点交锋、经验交流、文化展示的魅力和特点。
现将“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1、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律师协会
3、媒体支持:《中国律师》杂志、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网、宁夏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宁夏新闻网
二、时间
2007年 9月1日-2日
8月 31日全天报到, 9月 1日上午9:00开幕式,会期2天。
三、地点
宁夏银川市悦海宾馆、太阳神宾馆、柏悦宾馆
四、主题
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
宣传口号:走进西部、关注发展、共铸和谐
五、会议规模
此次论坛规模为1000人左右。其中包括各地律师代表,关联行业、企业界、学术界代表,法律界、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届时,还将邀请港、澳、台地区和亚、欧、美等国家的律师协会及有关机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一些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的商业界人士参加。
六、费用
1、注册费仅用于会务及材料等开支,不含住宿费。具体费用为:与会代表每人收取注册费1500元人民币,西部地区律师每人1200元人民币。
2、注册费交纳方式:
(1)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至宁夏律师协会(汇款后请将回单传真给宁夏律师协会)
收款单位:宁夏律师协会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院内司法厅五楼
邮 编:750001
开户银行:宁夏银川市唐徕信用社
帐 号:011238010001133101
联 系 人:万永祥
(2)在会议报到现场,用现金交付。
(3)会务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交付。
七、论文选题(登陆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
八、提交论文
本届论坛的论文由全国律协负责征集和评审,评审后选出一批优秀论文公开结集出版。
本次论坛论文的撰写要求和提交办法如下:
1、论文字数限制在4000至6000字左右,可根据论坛主题撰写,也可根据论文参考选题撰写。
2、论文提交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awyeringcn@gmail.com书面文本、3.5寸软盘恕不接收。论文可以正常浏览的,系统将自动回复;论文不能正常浏览的,将回复重发论文。投稿律师请注明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和手机号。
3、收到的论文还将公示于中国法律执业网(http://www.china-lawyering.com/main/index.asp),投稿律师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论文是否提交成功。
4、提交论文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论文参考题目请浏览中国律师网。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07年7月30日。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已满时,宁夏律师协会将在中国律师网上发布截止报名通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下载报名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宁夏律师协会。
(2)认真填写附件的报名表格,然后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到宁夏律师协会。
(三)报名联系方式
宁夏律师协会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院内司法厅三楼
邮 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5069243、5069250、13995108255
联 系 人:王玉沛、张涛、谭 利、杨春晖、万永祥
传 真:(0951)5069243、5069250
电子邮箱:no7china_forum@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上述报名电话与宁夏律师协会联系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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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提高律师服务大局和执业为民的业务理论水平,完善法律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加深广大律师对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与思考,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引导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1日-2日在银川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
本届论坛的论文由全国律协负责征集和评审,评审后选出一批优秀论文公开结集出版。
本次论坛论文的撰写要求和提交办法如下:
1.论文字数限制在4000至6000字左右,可根据论坛主题撰写,也可根据论文参考选题撰写。
2、论文提交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awyeringcn@gmail.com书面文本、3.5寸软盘恕不接收。论文可以正常浏览的,系统将自动回复;论文不能正常浏览的,将回复重发论文。投稿律师请注明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和手机号。
3、收到的论文还将公示于中国法律执业网(http://www.china-lawyering.com/main/index.asp),投稿律师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论文是否提交成功。
4、提交论文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
(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参考题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