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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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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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律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2016年全省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表》(见下面文件中的附件2),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11:00时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市律协秘书处。(参加培训的名单以秘书处电话通知为准,未通知的律师事务所不参加此次培训。)
E-mail: lxmsc@dl.gov.cn
联系人:高瑞颖
附件: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