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井子区代表处党支部书记任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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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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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甘井子区代表处总支部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各党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姜晓飞同志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党支部书记,高文晓同志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
于华义同志任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张彤同志任辽宁伟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淬娟同志任辽宁志方联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周胜同志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
刘洋同志任辽宁博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徐仑同志任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树贤同志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
王彤同志任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