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自)荐“十佳律师”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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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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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协“十佳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部分律师事务所已上报自荐名单。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我市律师的实际情况,经市律协评选“十佳律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所在原自荐的基础上,采取推荐的方式进一步申报。
一、深化对评选“十佳律师”的思想认识。各律师事务所要对评选“十佳律师”做好再动员、再认识,要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把评选“十佳律师”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我市律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上来。
二、要求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认真组织律师开展“十佳律师”的推(自)荐工作,推(自)荐的范围为全市律师,推荐名额为10名,将你们认为符合十佳律师标准的律师推荐上来。
三、各律师事务所可以先提出推荐名单,也可在名单后附简要推荐理由。
四、鉴于时间紧迫,请各所务于5月22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名单传真至律协秘书处。
传真:83787731,电话:83786276,联系人:高瑞颖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