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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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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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我国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青年律师在律师队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国律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律协决定对各地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
出生日期为1971年1月1日之后、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填写本通知附件《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一)在各级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或者监事;(二)在各级律师协会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或者专业委员会委员;(三)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副主任或者管理合伙人)。
二、交报时间
9月30日17:00前,请将填好的表格传至协会邮箱。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