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依法纳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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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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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我市律师行业税收实行查账征收和“营改增”以来,律师所的税收征管工作得到了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各律师事务所通过协会安排的培训活动,加强了财务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能依法纳税。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做如下通知: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会计准侧要求依法建账记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在2016年2月底前完成自查和财务管理的完善工作。
三、各律师事务所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律协报告,律协将问题集中后统一向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并适时与税务机关组织有关财税方面的培训。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