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司法局,先导区司法行政部门:
市局近期根据工作安排,拟办理律师申请执业,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大连市律师协会签署考核合格意见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有效日期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无需将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上);
3、《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封装好,档案袋需用线绳打封,封面标注所属区市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
4、以下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
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副本,并在大连已备案;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提供律师资格原件,在外地考取者请办理调转(以上证件无需上交封皮);
②本科毕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资格证都需提供);
③暂住证;
④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辞职人员需要提交辞职证明;
⑤兼职律师另需提交工作证、教师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⑥近期二寸蓝底穿律师袍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下方需带身份证号(照片不要带白边),照片背面写好律师姓名和律所名称;
⑦实习所与拟申请执业所不是同一个的,另需提供省内调转表一张(需调出、调入所和调出、调入区局盖章,省内其他市调入的,还需调出市盖章);
5、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
6、区市县司法局应当按照指定格式上报新执业人员申请文件,并加盖区司法局印章。
二、时间安排
实习人员请及时至市律协领取《律师执业登记表》;
5月25日至28日以区市县为单位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5日上午:金州新区、普兰店市 下午:旅顺口区
26日上午:中山区、庄河市 下午:瓦房店市、高新园区
27日上午:西岗区 下午:甘井子区
28日上午:沙河口区 下午:长海县
办理时间为每天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办理地点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320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登记表》,所有证明材料要粘贴工整,不得破损;
2、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需在最近3个月内;
3、即日起申请新执业不再需要身体健康证明;
4、《律师执业登记表》第4页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应由申请正式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而不是申请人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5、兼职律师提供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需按照登记表第4页“所在单位意见”的要求另外粘贴一张证明,写清该同志在单位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同意执业,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不要什么都不写就直接盖章;
6、《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的证明材料需要粘贴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除外),并在该份《律师执业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原件”字样;
7、由区市县司法局收齐材料,认真审核内容后,检查好照片背面所名、人名,编好相片顺序,整理后排序归类与档案顺序保持一致,档案袋按照本通知上述要求检查封装好,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要汇总在一个表格内进行仔细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上报的书面材料(word文档,按照汇总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内律师顺序列明所名、人名)电子版统一上报。
附件:大连新执业人员信息表.xls (即提交材料第5项:收录个人信息的大连执业证数据收集表电子版)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