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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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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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给予解释和回复,请各所注意。
一、通过辽宁省诚信律师管理平台进行考核的程序。
首先,登陆律师个人账号,点击左侧“年度考核”链接,如果之前没有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则需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报区市县司法局及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年度考核”链接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报律所进行考评;然后,登录律师事务所账号,点击左侧“律师执业考核评议”链接,根据各律师上报信息等考核材料做出考核意见并报协会进行考核;最后,协会根据各所上报的律师考核意见及相关考核材料进行考核,最终评定考核等次上报省律协。
注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的部分信息会根据个人基本信息自动生成,填报考核登记表之前必需先填报并审核通过个人基本信息;如果没有审核通过个人基本信息即填报考核登记表,个人基本信息出现错误可以提交勘误申请进行修改,但考核登记表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错误,无法修改。
请各位律师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时候务必认真、仔细,该登记表一旦提交则无法修改或撤回,也无法申请勘误,对于信息有误的考核登记表只有在协会进行考核时进行驳回或评定相应等次。
三、基本信息上报后一直不予审核通过。
由于律师个人基本信息平时没有及时完善,导致近期上报审核的信息过于集中,现已上报两千多条基本信息,每天都有大量信息需要审核,请耐心等待并准备其他考核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为了提高审核效率,请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时务必仔细校对,以免出现错误导致排队等待勘误,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请各所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所律师,望周知。
奖惩与考核委员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