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深入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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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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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于11月正式启动,讲师团成员王金海、李龙江、刘海娇、高伟、冯丹丹、陈宏业、盛群、马建华、钟美娜、杨柳、曲黎、李纲等律师先后到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市第一中学和大连市育明中学,为2000余名师生宣讲宪法,引导学生遵崇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履行宪法使命。
大连育明高中德育处孙颖主任表示,党员律师到学校为师生们义务宣讲宪法,急学校所急,通过党员律师的宣讲,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感到“国家宪法日”更具体、更亲近,宪法条文更鲜活,宪法在师生们生活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凸显,真正深入人心。
刘海娇律师在到育明高中宣讲宪法时,在普兰店开庭,又赶上大雾天,她为了不影响讲课,驱车3个多小时赶到育明高中宣讲宪法。今年72岁的老党员李龙江律师身先士卒,参加了全部宪法宣讲活动。年轻律师高伟、冯丹丹、陈宏业、盛群认真备课,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宣讲宪法,受到学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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