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律师到理工大学宣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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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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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
为使广大学生了解宪法,知悉自己的宪法权利和义务,今年11月12日晚上,大连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的王金海、盛群两位律师,来到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系,为大学生们宣讲宪法。
二位律师依照宪法条文,结合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例,重点讲解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的权利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同学明白了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大学生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通过党员律师的讲解,同学们认识到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重要意义,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根据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的安排,在宪法日到来之前,党员律师还要到大连海事大学、育明高中、大连市第一中学为学生们普及宪法知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宪法,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