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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前党员律师普法忙
编辑:     时间: 2014-07-25     作者:     浏览: 31591

为了提高中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根据大连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的安排,今年715日至24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党员律师先后到我市8个街道(农民工子女)、9所小学、2所中学和2所高中开展了“法律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为8000余名中、小学生和2000余名高中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受众达10000余人。

党员律师选取的都是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真实案例,从犯罪构成、法律处罚和后果等方面进行讲解,让青少年学生更直观、更具体、更形象的接受法律教育,结合暑假期间学生登山、游泳和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向同学们阐述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必然联系,以案释法、以情感人、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应该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教育学生珍惜生命,感恩父母、老师和社会,让同学们了解“学法、守法、用法”的重大意义,提高同学们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

讲座中,党员律师们重点通过对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网络名誉权侵害等典型案例的剖析,告诉同学们这些行为会引发犯罪、一旦犯罪对人生的影响,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律师还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从相关法律知识、青少年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法制再教育。提醒学生们在暑假期间不酗酒、不赌博、不沉迷网络,外出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不单独去游泳、爬山,不做违法违规的事,同时还告诉学生们,自身权益遭受侵犯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大连市第11中学教导处的倪生军主任告诉记者,暑假开始前,请党员律师为同学们上最后一堂法制教育课,目的就是让同学们对法制教育的记忆更加深刻,不仅使广大学生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更让他们懂得在假期期间要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和文明礼让,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附:暑假期间参加《法律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

1711日下午1点,老虎滩街道活动室。王金海、冯丹丹、马建华、李纲,安星、唐迎秋律师;东北财经大学贾翱老师。

27158时甘井子区西域小学,李纲律师

371510时沙河口区北甸小学,刘升律师

47158时沙河口区锦锈小学,钟美娜律师

57218时大连博思中学,马建华律师

67159时沙河口区知行小学,段慧贤律师

77169时沙河口区中山路小学,刘春莹律师

87168时沙河口区中心小学,李龙江律师

9717日上午9点,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长春路社区活动室,杨柳律师

10718日上午9点,西岗区八一路街道新兴社区活动室,刘海娇律师

117189时沙河口区格致小学、中学,冯丹丹律师

12724日下午13点,西岗区人民广场航道桥东社区活动室,朱作文律师

137218时甘井子区大连第80中学,马建华律师

147189时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金旺社区和金二小学,安星律师

15724日上午830分大连市第11高级中学,王金海、马建华、冯丹丹、李纲、朱作文、李龙江、刘春莹、曲黎;大连海事大学吴淞豫老师、东北财经大学贾翱老师。

   16724日下午1时大连市第20高级中学,王金海律师